夏日炎炎~大家都很擔心腸病毒情況,所以我就替miko找了一篇腸病毒停課標準2012~~供大家作參考之~~希望大家的小朋友都平安長大唷!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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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吃飯前!都有去洗洗手唷!

 腸病毒停課標準

(一)幼稚園:若有下列情形園方可採停課措施:

1.本縣轄內鄕鎮市若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公告之腸病毒警訊區,當年度該鄕鎮市之幼稚園於一週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(含2名)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,並經衛生所派員至國小為學童做檢查,教育局於接獲衛生局「教保育機構因應腸病毒疫情停課通報單」,轉知該園該班級停止上課一週及復課日期,惟實際請假時間長短,可依醫師指示彈性調整,若無法馬上採行停課措施時,建議仍應將感染幼童與其他幼童區隔,以降低傳染他人之機會。

2.非屬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公告之腸病毒警訊區,如有發現腸病毒感染聚集現象時,為顧及學童生命安全時,如有特殊情形,仍可考慮停課。

(二)國小:國小及該校所辦之課業輔導班,原則上無須停課,惟為顧及學童生命安全,如有發現腸病毒感染聚集現象時,經衛生、教育單位研判,得採停課措施。

停課之權責劃分:

(一)腸病毒警訊區內之幼稚園班級停課:由衛生局與教育局共同決定之。

(二)腸病毒警訊區內之國小班級停課:由校(園)方、衛生局、教育局共同決定之。

(二)非腸病毒警訊區內之幼稚園或國小班級停課:由校(園)方、衛生局、教育局共同決定之。

停課決定之程序:

幼稚園或國小班級之停課,由校(園)方通報衛生、教育單位,經轄區衛生所派員實地篩檢後,由衛生局與教育局研商決定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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